江蘇省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保健食品化妝品消費警示
發布時間:2011年09月16日
江蘇省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保健食品化妝品消費警示 |
2011年09月15日 發布 |
為確保全市人民群眾“中秋”、“國慶”期間消費安全,增強群眾的安全消費意識,近日,江蘇省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近年來群眾對保健食品、化妝品投訴舉報情況和督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向社會發布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謹慎購買。 保健食品不是藥品,不可以代替藥品,只能調理人體生理功能;要注意區分保健食品、健康食品和滋補中藥材,保健食品必須是經食品藥品(衛生)監管部門批準,獲得《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具有批準文號和保健食品標志(藍帽子圖樣);已獲批準保健食品的信息均可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查閱到(www.sda.gov.cn);要理性選擇保健食品,每種保健食品都有適宜人群,選購時應按照個人差異,認真選擇。 購買化妝品的消費者,應注意檢查產品外包裝有無衛生許可證號、生產許可證號;有無標明生產企業名稱、聯系方式、使用方法等;包裝或說明書上有無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質量合格標記;如果是進口化妝品,有無標明進口商名稱、聯系方式;在購買用于育發、染發、燙發、脫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曬等特殊用途的化妝品時,應檢查產品包裝上有無特殊用途化妝品的批準文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