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關于制止健康相關產品違法宣傳性功能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0年06月04日
(衛法監發[2002]5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
當前,各地在健康相關產品監督檢查中發現,一些食品、化妝品、消毒產品等生產經營者為牟取非法利益,在產品名稱、標簽或說明書中明示或者暗示其產品為性用品,宣傳改善性功能。有的擅自更改產品名稱、標簽和說明書,宣傳內容低級庸俗,敗壞社會風氣;有的偽造地方衛生部門的批準文號,誤導并欺騙消費者;有的甚至添加違禁物品,嚴重危害消費者健康。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制止違法宣傳,現通知如下:
一、對偽造衛生部門批文或文號的,一經發現,必須立即取締。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二、凡發現食品、化妝品、消毒產品宣傳為性產品的,以及明示或暗示有改善性功能作用的,一律取締。
三、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行政許可清理工作的要求,進一步加大清理力度,對不適當的許可必須堅決糾正。
四、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協同工商、公安等部門,加強市場整治,對零售藥店、性用品專賣店、成人用品商店等開展重點檢查。有關查處情況按照附表的要求匯總,并與檢查工作情況報告一并于4月30日前報送我部法監司。
衛 生 部
二○○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