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明確進口化妝品行政許可在華申報
發布時間:2012年05月08日
關于進一步明確進口化妝品行政許可在華申報
責任單位備案與變更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食藥監?;痆2011]4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單位:
根據《化妝品行政許可申報受理規定》和《關于進一步明確化妝品行政許可申報受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有關要求,為進一步明確進口化妝品行政許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以下稱在華申報責任單位)備案與變更有關事項,現通知如下:
一、關于在華申報責任單位備案有關事項
(一)在華申報責任單位在首次申報前,應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機構(以下稱受理機構)進行授權書備案。備案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1.在華申報責任單位授權書原件及相關公證材料原件;
2.在華申報責任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進口化妝品生產企業或進口化妝品新原料生產企業(以下稱申請人)擬變更在華申報責任單位的,擬變更的在華申報責任單位在首次申報前,應在受理機構進行授權書備案。備案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1.擬變更的在華申報責任單位授權書原件及相關公證材料原件;
2.擬變更的在華申報責任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3.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申請人撤銷原在華申報責任單位的相關證明文件原件。
(三)在華申報責任單位自身名稱或地址變更的,應當向受理機構補充提交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變更證明文件原件或經公證的復印件。
(四)在華申報責任單位授權書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授權書由申請人和在華申報責任單位共同簽署(申請人由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均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應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并經公證機關公證;授權書為外文的,還應譯成中文,并對中文進行公證。
2.授權書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授權單位名稱及地址、在華申報責任單位名稱及地址等(參考模版見附件)。
(五)授權書不設授權有效期。
二、關于在華申報責任單位變更有關事項
(一)在華申報責任單位自身名稱或地址變更的,可對行政許可批件(備案憑證)中載明的在華申報責任單位相關信息提出變更申請,并提交以下資料:
1.在華申報責任單位授權書復印件;
2.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變更證明文件原件或經公證的復印件。
(二)申請人擬變更的在華申報責任單位備案后,變更后的在華申報責任單位不得對行政許可批件(備案憑證)中載明的原在華申報責任單位相關信息單獨提出變更申請。
(三)變更后的在華申報責任單位申請原在華申報責任單位行政許可批件(備案憑證)的延續或變更時,應同時提交以下資料:
1.變更后的在華申報責任單位授權書復印件;
2.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申請人撤銷原在華申報責任單位的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
(四)申請人擬變更的在華申報責任單位備案后,原在華申報責任單位還應當對其申報且已受理但未完成的化妝品行政許可事項負責,直至獲得相應的行政許可決定為止。
附件:進口化妝品行政許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授權書(參考模版)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進口化妝品行政許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
授權書
(參考模版)
我公司(名稱:__________即申請人)現授權________公司(即在華申報責任單位),自___年_月_日起,作為進口化妝品行政許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負責代理我公司申報有關進口化妝品行政許可事宜。
授權單位名稱: 被授權單位名稱:
(簽章) (簽章)
負責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地址: 地址: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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