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府廳字〔2012〕102號
關于印發江西省2012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江西省2012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江西省2012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2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2〕6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務及工作目標
主要任務: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繼續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加大嚴懲重處力度,切實解決影響人民群眾食品安全的突出問題,堅決遏制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多發態勢;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和法規制度、標準體系,努力消除監管盲區,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力量,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監管能力,促進食品安全水平不斷提高。
工作目標:通過抓好重點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和工作機制,增強政府公信力;進一步推進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增強人民群眾消費信心;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規范生產經營行為,有效預防、杜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
二、重點工作
(一)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頓。以食用農產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場、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工地、學校及周邊等地區為重點場所,以米、乳制品、食用油、肉類、酒類、調味品、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等為重點品種,深化各項食品安全專項治理整頓。
1、深入開展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進一步集中力量打擊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質、在畜禽水產品養殖環節濫用抗生素及禁用藥物、在保健食品中違法添加化學藥物成分、在火鍋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質等違法行為,加大對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問題的治理力度。全面排查和嚴厲整治帶有行業共性的隱患,堅決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
2、深入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注重源頭治理、懲防結合,重點加強化工、獸藥、飼料生產銷售和養殖、活畜收購販運、屠宰、肉制品生產加工等環節整治,強化屠宰環節“瘦肉精”檢測,對不合格樣品及線索及時通報相關部門,追根溯源,對非法添加以及采購和使用“瘦肉精”肉品的,要徹查到底,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門要及時介入,深挖源頭,依法從重懲處。
3、深入開展“地溝油”專項整治。積極推進餐廚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無害化利用,從源頭上防止“地溝油”回流餐桌。嚴厲打擊“地溝油”掏撈、初煉、收購轉運、深加工、批發、銷售等各個環節的違法犯罪行為。完善廢棄油脂、餐廚廢棄物集中收運、處置相關政策,以及畜禽屠宰、食品生產、餐飲服務等過程中殘渣油脂、餐廚廢棄物具體監管措施,進一步規范廢棄油脂、餐廚廢棄物排放、收運、處置行為。2012年底前,各縣(市、區)要確定有資質的廢棄油脂、餐廚廢棄物收集處置單位,負責收運城區餐飲單位餐廚廢棄物。加強對生物柴油、工業油脂、飼料等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違法生產經營“地溝油”以及在飼料生產中使用“地溝油”和來源不清的混合油等違法行為。
4、深入開展畜禽屠宰專項整治。狠抓畜禽養殖、屠宰、肉及肉制品監管,強化生豬(牛、羊)、活禽產地和屠宰檢疫。嚴厲打擊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濫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等違法犯罪行為。嚴把市場準入關,依法清理整頓生豬定點屠宰廠(場)。進一步完善屠宰管理規定,加強對屠宰場所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進廠(場)查驗、來源和產品流向登記、肉品品質檢驗、問題產品召回、病害畜禽及產品無害化處理等制度。
5、深入開展農藥獸藥殘留專項整治。強化執法聯動,查處違法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等行為,堅決打擊假劣農資制售源頭,重點打擊無證無照生產、銷售的“黑窩點”。強化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全過程管理。加強食用農產品農藥、獸藥殘留監測,將全省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大中城市農產品批發市場全部納入省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范圍。加大農藥生產經營監管力度,加強獸藥GMP(良好生產規范)后續監管,積極推行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制度。實施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開展產地土壤、水源重金屬及農藥殘留環境監測評價工作。
6、深入開展調味品專項整治。嚴格實施調味品生產許可制度和生產經營主體準入制度,依法查處和取締無證無照生產經營單位。進一步完善調味品檢測方法,實施重點調味品專項監測。加強調味品標識標注管理,依法查處調味品虛假標注問題,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醋、醬油、料酒等調味品行為。
7、深入開展餐具、食品包裝材料專項整治。加強對餐具集中消毒單位消毒工藝流程、使用消毒產品以及消毒餐具包裝和標簽內容等的監督檢查,依法打擊無證無照從事餐具集中消毒經營服務行為。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的監督檢查,查處使用不合格餐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規范等問題。針對食品用紙、塑料等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進一步完善質量安全檢測方法、標準。依法取締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包裝材料的“黑窩點”。
(二)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執法
1、加大對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懲處力度。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執法檢查,對存在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依法加大行政處罰力度,直至停產整改、吊銷證照。對隱瞞食品安全隱患、故意逃避監管等行為,依法從重處罰。對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門要及時介入,深挖源頭,依法從重懲處。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進一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程序,實現執法、司法信息互聯互通,堅決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加強行政執法部門和司法機關之間的互相支持與配合,建立健全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聯席會議機制,提升案件偵結效能,確保對食品安全犯罪行為責任追究到位。
2、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監管。擴大食品安全監督抽查、市場巡查、執法抽檢的頻次、范圍,深入排查食用農產品生產、食品加工、流通、餐飲服務、食品進出口等環節食品安全隱患,強化收購糧食質量監測和庫存糧油質量安全監督檢查。進一步完善食用農產品生產、食品流通、生豬屠宰、餐飲服務環節快速檢測制度。
3、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監管執法能力。加大財政投入力度,保障食品安全行政監管和刑事執法裝備、檢測設備和工作經費。加強基層監管執法隊伍和技術裝備建設,強化監管執法人員培訓考核,規范執法程序,提高監管執法隊伍素質、依法行政能力和偵查辦案水平。
(三)夯實食品安全監管基礎
1、完善食品安全監管機制。進一步健全縣級以上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綜合協調機制,理順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和監管部門職責分工,強化綜合協調能力建設。各市、縣(區)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梳理查找存在的監管職能交叉和空白問題,逐項明確監管責任部門。建立健全基層食品安全監管體系,重點落實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的食品安全職責,推進監管重心下移。各地在鄉鎮事業站所的限額內明確專人承擔食品安全工作。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具體辦法,嚴肅查處監管執法中的不作為、不到位和亂作為等失職瀆職行為。
2、完善食品安全監管政策。加快出臺我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監管意見,重點針對小作坊、小攤販、前店后廠、現場制售等生產經營活動,明確監管部門。省直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進一步制定相關領域實施意見,明確具體監管要求。各設區市要結合實際,進一步明確轄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監管方式和具體要求,并積極組織實施,消除食品安全監管盲區。
3、加強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建設。組織制定《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提高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質量。加大食品安全標準培訓宣貫力度,在全省重點開展《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的宣傳培訓,提高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安全標準應用水平。組織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工作。
4、加強食品安全監測評估體系建設。組織實施2012年我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建立全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庫和共享平臺,完善健全檢驗不合格食品快速專報和反應機制,提高風險監測數據信息利用效力和價值,及時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預警。推進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建設,各設區市全面啟動風險監測工作,在完成省食安辦下達的風險監測任務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本級風險監測品種、范圍,提高系統性風險防范能力。
5、強化食品安全檢驗檢測。統籌檢驗檢測力量建設,在基層開展檢驗檢測資源整合試點,避免重復建設。繼續支持食品生產企業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和工藝技術裝備水平。鼓勵發展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嚴格食品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和管理,實現檢驗檢測結果互認,促進資源共享。規范檢驗檢測機構從業行為,加強檢驗檢測機構從業人員專業技能培訓,提高服務和技術能力。
6、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抓緊制訂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實施辦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應和查處機制。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報送體系,細化完善信息報送時限、程序、責任等方面的要求。分類分級編制和修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發布的評估審核機制,確保信息發布及時、準確、客觀。
(四)進一步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
1、嚴格實施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完善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審查技術規范,依法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審查機構和人員行為的規范。嚴格食品安全許可管理,開展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資質專項檢查;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依法查處和取締無證無照生產經營行為。
2、周密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營養改善計劃。制定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供餐準入辦法,嚴格準入條件。加強對學校食堂、集中供餐單位和供應學校的食品、食用農產品的集中配送單位的源頭監管。制訂學校食堂建設規劃,逐步改善學校就餐條件。加強對食品原料采購、貯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設施設備維護等環節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制訂試點地區學生營養健康狀況監測評估方案,指導學生營養改善工作。
3、建立完善企業生產經營監管制度。制定完善食品生產加工環節不合格食品召回、流通環節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銷毀的管理制度,防止過期、腐敗變質等不合格食品回流生產經營環節。出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農村餐飲消費安全監管等制度。
4、強化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內部管理。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業健全內部質量安全管理機構,明確主管負責人和關鍵崗位的責任。嚴格執行食品從業人員每年不少于40小時的培訓制度,提高食品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能力。分類完善監管措施,切實提高大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質量安全控制水平和應對突發事件能力。
5、加強食品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加強行業管理和行業自律,推動規模以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全面建立誠信管理體系,在嬰幼兒乳粉生產企業率先全部建立誠信管理體系。加快推進質量信用平臺建設,加大質量安全信用信息記錄發布力度。建立食品生產加工和進出口違法企業“黑名單”制度,依法加大對失信企業懲戒力度。全面建立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檔案,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企業信用檔案,推動信用信息共享,實施分級分類監管,繼續開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設。
三、有關要求
(一)強化政府責任。各市、縣(區)政府要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將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政府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內容。要加強對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協調,統籌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切實保障經費投入,并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各地要依據本方案,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細化目標任務,明確完成時限和考核指標,逐級落實責任,不斷完善監管措施。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各環節監管的有機銜接,加強支持配合,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地區聯動的執法格局和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打擊合力。要建立違法案件查處首責制,消除監管盲區、死角,堅決杜絕有案不查、推諉扯皮等問題。各級食安辦要加強綜合協調和監督指導,開展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推進。
(三)加強宣傳教育。認真抓好食品安全重要政策措施解讀,及時穩妥做好食品安全標準修訂、食品抽檢結果發布后的解疑釋惑工作。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等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加強食品安全法制、誠信自律宣傳教育,提高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守法意識。充分發揮科研院所、社會團體和專家的作用,廣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消費者對食品安全風險的科學認知水平。
(四)嚴格信息管理。加強食品安全信息報送管理,重點做好食品安全輿情、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監測和報送。落實食品安全信息報告工作責任,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發布程序。各級食安辦及各有關部門要有專兼職信息聯絡員,確保及時報送食品安全動態,及時監測、報告、核查處置食品安全輿情。
(五)引導社會參與。各地要大力發展食品安全群眾性隊伍,拓展社會監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徑,密切與新聞媒體合作,強化社會監督;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有獎舉報制度,抓緊細化落實措施,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完善舉報線索受理、核查、移送和反饋,鼓勵人民群眾積極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