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做好有關行政審批項目的后續監管和銜接工作,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就有關事項印發通知。
通知強調,要認真學習國務院決定和國務院領導有關講話精神,遵循市場優先、社會自治優先的原則,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新一輪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為契機,進一步理順和規范政府與企業、社會的關系,規范上下級政府的關系;進一步優化政府機構設置和職能配制,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管理服務質量。對取消、減少審批部門、合并審批的行政審批項目,要有針對性地加強人員培訓和工作指導,盡快按照新的管理模式進行管理。
通知要求,各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盡快對下放后的受理和審批工作做出具體安排,加強對下放后實施機關的人員培訓和工作督導,做好工作銜接,確保下放管理層級落實到位,準入標準和要求不降低,監管力度不放松。要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創新服務方式,規范審批行為,完善審批機制,提高審批效率。
為做好相關工作,國家局將及時出臺加強后續監管工作的具體措施,完善監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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