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保健食品變更直接接觸產品包裝材料有關問題的復函
發布時間:2014年05月16日
關于保健食品變更直接接觸
產品包裝材料有關問題的復函
食藥監食監三便函〔2014〕21號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你局《關于保健食品變更直接接觸產品的包裝材料有關問題的請示》(京食藥監?;?014〕2號)收悉。根據《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經研究,同意你局建議。保健食品的變更申請不包括未在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及其附件載明的包裝材料的變更事項,保健食品生產企業使用的直接接觸保健食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必須符合國家食用或藥用的要求,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安全的標準。
此復。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食品安全監管三司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