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江西省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百日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4年05月16日
關于印發《江西省嚴厲打擊
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百日專項
行動方案》的通知
贛食安辦〔2014〕1號
各設區市食安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農業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
為認真落實省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有關部署,扎實開展食品藥品方面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根據《中共江西省委常委會深入開展“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方案》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省食安辦、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制訂了《江西省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百日專項行動方案》?,F將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0一四年一月二日
附件
江西省嚴厲打擊食品安全
違法違規行為百日專項行動方案
為嚴厲打擊食品生產經營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食品安全,決定于2014年1月中旬至2014年4月中旬在全省開展“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百日專項行動”。為確保行動取得實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目標
堅持“突出重點、帶動全面”的原則,用100天的時間,針對人民群眾關心的食品安全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對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重點品種集中開展整治,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凈化食品市場和消費環境,推動“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的落實,促進我省食品產業健康發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維護我省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任務
(一)重點區域
蔬菜種植基地、畜禽水產品養殖基地、食品生產企業、食品批發市場、食品添加劑市場、集貿市場、食品超市(商店)、餐飲飯店(飲食攤點)、學校食堂及城鄉
結合部、鄉(鎮)、學校周邊、車站、旅游景區等重點區域。
(二)重點環節
針對食用農產品、食品生產加工、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等4個環節加強全程監管和開展重點整治。
1、食用農產品環節:加強食用農產品的監督抽檢,強化農、獸藥監管。依法規范生鮮乳生產、收購和運輸行為,開展生鮮乳違禁添加物監測。嚴厲打擊以下違法違規行為:
(1)生產、經營甲胺磷等5種禁用高毒農藥的;
(2)在畜禽飼養超劑量、超范圍、不執行休藥期等濫用抗生素的;
(3)在畜禽飼養、販運過程中使用“瘦肉精”等違禁物質的;
(4)在飼料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
(5)在生鮮乳生產、收購和運輸環節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質的;
(6)在水產養殖環節使用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的。
2、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加大對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和產品監測頻次,加強原料采購和生產配料等重點環節的日常監管,督促生產企業嚴格執行有關標準和質量安全控制要求。開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專項抽檢,取締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的小作坊。嚴厲打擊以下違法違規行為:
(1)未經許可擅自生產加工食品的;
(2)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
(3)生產加工假冒偽劣食品的。
3、食品流通環節:加大對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食品超市(商店)及食品添加劑市場等重點區域的監管和整治力度;落實食品進貨檢查驗收、購銷臺賬、索證索票制度。嚴厲打擊以下違法違規行為:
(1)銷售超過保質期、腐敗變質食品的;
(2)銷售有毒有害等假冒偽劣食品的。
4、餐飲服務環節:重點檢查餐飲單位餐用具清洗消毒、自制食品、食品添加劑管理、餐廚廢棄物管理、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食品采購驗收、索證索票、臺帳登記、食品留樣及晨檢制度落實等關鍵環節;開展“年夜飯”專項監督檢查,重點抓好餐飲單位“年夜飯”預訂、申報備案和依法經營、超限、超負荷經營等情況,嚴防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嚴厲打擊以下違法違規行為:
(1)餐飲經營者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利用食品添加劑和食品調味料摻雜摻假、掩蓋食品腐敗變質征象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的;
(2)采購使用來源不明的肉品、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的;
(3)采購使用“地溝油”的;
(4)采購和使用假冒偽劣調味品的。
(三)重點品種
針對群眾喜好、節假日消費量大、地方特色和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隱患的重點食品開展專項行動。主要有以下方面:
1、開展熟肉制品專項整治。加大對熟肉制品生產加工經營單位檢查力度,對加工過程中使用的護色劑和水分保持劑的亞硝酸鹽和磷酸鹽含量進行監督抽檢。嚴厲打擊以下違法違規行為:
(1)熟肉制品加工過程中濫用食品添加劑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
(2)熟肉制品加工過程中超范圍使用雙氧水、胭脂紅、落日黃的;
(3)利用病死禽畜、家畜加工熟肉制品的。
2、繼續開展保健食品“打四非”專項行動。以減肥、輔助降血糖、緩解體力疲勞等功能保健食品為重點,加大市場保健食品檢查力度。嚴厲打擊以下違法違規行為:
(1)地下黑窩點和未經許可生產保健食品的;
(2)在生產過程中偷工減料、摻雜摻假或者不按照批準內容生產保健食品的;
(3)經營假冒保健食品文號、標志以及未經批準聲稱特定保健功能產品的;
(4)在生產減肥、輔助降血糖、緩解體力疲勞、輔助降血壓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藥物的;
(5)在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廣告中夸大功能范圍的。
3、開展腐竹等豆制品專項整治。加大對腐竹等豆制品生產經營單位的檢查力度。嚴厲打擊以下違法違規行為:
(1)在腐竹、米面制品中添加“吊白塊”和硼砂的;
(2)在豆芽加工過程中添加生長激素、防腐劑的;
(3)使用“堿性橙Ⅱ”浸泡豆腐皮的。
4、開展濕米粉整治專項行動。加強濕米粉生產企業的監管,嚴查大米等食品原料的進貨渠道,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采購使用濕米粉的監管,嚴格規范濕米粉餐飲加工制作行為,嚴防采購的濕米粉來自無生產許可證的作坊。嚴厲打擊以下違法違規行為:
(1)在濕米粉加工中濫用焦亞硫酸鈉等食品添加劑的;
(2)在濕米粉加工中添加吊白塊、甲醛的。
5、開展食品標簽標識問題整治專項行動。對生產企業加強監督檢查,著力解決食品標簽標識不規范問題,強化食品出廠檢驗環節、流通環節和餐飲環節的食品標簽標識檢查,突出治理虛假標識、夸大標識、遺漏標識等問題。嚴厲打擊以下違法違規行為:
(1)篡改生產日期、偽造產地、涂改標簽以次充好的;
(2)偽造冒用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三品一標”標識的。
三、工作步驟
從2014年1月上旬至2014年4月中旬 ,分3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14年1月20日前)為動員部署階段。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領導,成立百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制定本地行動具體實施方案,按照
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專項行動工作的任務和責任逐級落實到各級、各部門,廣泛動員、全面部署專項行動工作,確保專項行動有機構、有人員、有經費、有效果。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形式大力宣傳,深入發動,營造專項行動工作的強大聲勢,及時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及時追蹤調查,發動群眾舉報違法違規行為,并落實獎勵措施。
第二階段(2014年1月 20日—4月10日)為集中行動階段。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結合節慶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對群眾關注、社會關切、問題較為集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采取明查暗訪和飛行檢查方式,集中力量,迅速果斷對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重點食品進行全面監督檢查,依法嚴厲打擊影響食品安全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在開展專項行動的同時,要教育引導企業守法經營,強化自律意識,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及時建立企業誠信檔案,推進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專項行動期間,上級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專項行動工作的指導、督促和檢查。
第三階段(2014年 4 月10日—4月20日)為總結驗收階段。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對專項行動工作認真進行總結,查找薄弱環節,梳理存在的問題,以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為目的,探索建立食品監管長效機制,鞏固專項行動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百日專項行動”作為當前食品安全一項非常重要任務來抓,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負責人要靠前指揮。要加大經費投入,統籌調配力量,進一步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食品安全問題突出且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地區,要通報批評、督促整改;對由于工作不實,責任落實不到位,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各地食安辦要及時掌握專項行動進展情況,組織開展督促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出現的問題。
(二)強化合作,嚴厲打擊。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特別在機構改革過渡期間,要做到“思想不能亂,隊伍不能散,工作不能斷”。在機構改革完成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原職責分工,依法履行食品生產、流通、餐飲環節監管工作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強化各部門聯防聯控,加大抽檢力度,確保各監管環節責任落實、不留盲點和死角。要加大食品違法案件的查辦力度,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保持對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確保政策統一、打擊有力。在此次專項行動中,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一律按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一律吊銷生產經營者許可證件;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產品,一律封存、下架、責令企業召回并監督銷毀。要加大對大案要案的督辦力度,
切實查處一批大案要案,嚴厲打擊制假售假者的氣焰,取得重大整治成果。
(三)加強宣傳,注重監督。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大力宣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知識,宣傳開展百日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有針對性地曝光典型案例,營造人人關注、人人重視食品安全的社會氛圍。同時,要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群防群控的監管機制,拓展社會監督途徑,充分利用好已建立的有獎舉報制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加大獎金兌現力度并確保及時、便捷,完善對舉報人的保護措施,充分調動群眾舉報違法違規問題的積極性。
(四)加大溝通,暢通渠道。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值班和報告制度,暢通部門與政府、部門與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渠道,及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對發生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要按時限上報,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穩妥處置。從2014年1月20日起,各有關部門(含農業部門)要定期將整治工作的信息、數據、檢驗監測情況于每月1日前報送當地食安辦,重大情況和案件及時上報省食安辦。同時請于第三階段工作結束5日內將專項工作總結(包括組織領導、宣傳發動、做法及成效、存在問題、整改措施、經驗體會及典型案例等內容)報送同級食安辦。請省農業廳和各設區市食安辦于2014年4月30日前將本地、本部門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總結以傳真、電子版本的形式報送省食安辦。
聯系人:徐匡根
聯系電話(傳真):0791-88555362
聯系信箱:xukuangge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