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廢止食品質量免檢制度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0年06月07日
(國辦發〔2008〕1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了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國務院決定廢止1999年12月5日發布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產品質量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國發[1999]24號)中有關食品質量免檢制度的內容。
各地區、各部門一定要切實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嚴格履行職責,按照有關食品質量安全的法律、法規加強對食品質量安全的檢驗和監督檢查,確保食品質量安全。
國務院辦公廳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