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鱈魚肝油定性等有關問題的復函
發布時間:2015年03月04日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鱈魚肝油定性等有關問題的復函
食藥監辦食監三函〔2014〕623號
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你局《關于鱈魚肝油定性等有關問題的請示》(蘇食藥監辦〔2014〕229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依法嚴厲查處違法生產經營魚肝油產品的通知》(食藥監辦食監三〔2014〕83號)中“魚肝油”系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中收載的“魚肝油”,其來源為無毒海魚肝臟。你局來文中所稱鱈魚肝油屬于“魚肝油”范疇。請你局按照有關規定對鱈魚肝油產品依法予以查處。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