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行為的消費提示
發布時間:2018年06月01日
關于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行為的消費提示
春節將至,購銷兩旺,為幫助消費者科學理性選購食品和保健食品,防范欺詐和虛假宣傳違法違規行為,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特別提示關注以下三方面:
一看銷售場所資質
到證照齊全的正規場所購買產品,特別要注意有沒有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通過網絡、會議、電視、直銷和電話等方式購買產品,也應先行確認資質信息。
二查外包裝和說明書
仔細查看外包裝標簽標識產品相關信息,做好“四不”:
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
不要購買標簽上沒有食品生產許可證號的預包裝食品;
不要購買標簽或說明書中提及可以預防疾病、有治療功能的產品;
不要購買標簽上沒有保健食品批準文號,但聲稱是保健食品的產品。
三辨廣告和宣傳內容
科學、理性看待食品、保健食品廣告和宣傳,凡聲稱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一律不要購買;保健食品廣告中未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的,一律不要購買;不要盲目參加任何以產品銷售為目的的知識講座、專家報告等。
如遇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問題的,可以撥打12331熱線電話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