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公布7起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典型案例
黑龍江省公布7起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典型案例
2017年7月,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等9部門方案部署,黑龍江省開展為期一年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行動 。圍繞未經許可生產經營、虛假標識聲稱、非法添加藥物、違法營銷宣傳、欺詐銷售等違法行為,堅持問題導向,落實“四個最嚴”要求,重典治亂,標本兼治,凈化食品生產經營環境。各市(地)抓線索、控源頭,積極排查隱患、查辦案件,依法查處了一批大案要案,搗毀了制假售假窩點,對不法分子形成強有力的震懾。截至2017年底,現選取7個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哈爾濱市南崗區福玉堂
保健食品經銷部經營有毒、 有害食品案
2017年12月,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稽查局聯合公安機關查獲哈爾濱市南崗區福玉堂保健食品經銷部經營有毒有害物質“西地那非”食品,現場查扣“三十六味地黃丸”等11 種食品、保健食品532盒,涉案貨值3千余元,抓獲王某某等犯罪嫌疑人2名。目前,王某某等犯罪嫌疑人已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辦。
大商集團牡丹江新瑪特購物廣場
有限公司經營說明書不符合規定的食品案
2017年9月,牡丹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稽查支隊接到舉報,查實大商股份牡丹江新瑪特購物廣場有限公司經營說明書不符合規定食品的行為,該局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進行處罰。
黑龍江省新曙光刺五加生物
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迎春分公司虛假宣傳案
2016年3月,虎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實黑龍江省新曙光刺五加生物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迎春分公司銷售產品包裝上存在虛假宣傳行為。
2017年3月10日該局依據2009年6月1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和第八十六條規定,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雙鴨山市和興藥店等
五家藥店銷售假冒食品案
2017年10月,雙鴨山市食品藥品監替管理局接到舉報,查實和興藥店等五家藥店銷售假冒食品 ?,F已將該案件移送給雙鴨山市公安局依法查處。
七臺河市王某某銷售假冒白酒案
2017年12月,七臺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到舉報,立即組織調查, 查實個體經營戶王某某涉嫌銷售假冒白酒,涉案價值近26萬元。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辦。
黑河市李某經營
保健食品說明書與注冊內容不一致案
2017年,黑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稽查支隊接到舉報,查實李某 (愛輝區一方家園服務中心) 經營保健食品說明書與注冊內容不一致。目前此案正在調查中 。
綏化市北林區
王某某等生產銷售假劣產品案
2017年9月,綏化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聯合公安機關查獲一無證經營食品黑窩點,查獲王某某以及下線曹某某等利用微信平臺生產銷售添加西布曲明國家禁止添加藥物的食品,涉案金額為56.3萬元。王某某、曹某某等犯罪嫌疑人已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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