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疫情科學防控推進全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年06月10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疫情科學防控推進全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
贛府明〔2020〕2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切實加強疫情科學防控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國發電〔2020〕2號)要求,在嚴格科學防控疫情的同時,保障物資供應,穩定社會預期,維持正常經濟社會秩序,現結合江西實際,就全力加強疫情科學防控,有序推進全省企業復工復產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
(一)分批有序錯峰返程返崗。各地、各相關企業要統籌制定分類分批復工復產方案,為錯峰返程創造條件。對疫情高發地區人員、非緊迫崗位工作人員應適當延期返崗。交通運輸部門要充分運用多渠道數據和先進手段,摸清農民工、學生等群體集中返程出行需求,實時監測分析人員流動情況,優化運力結構和運輸組織,開展定制化運營,推動錯峰返程;要強化客運場站及交通運輸工具消毒、體溫檢測、通風等必要措施,對發熱的乘客要重點關注,切實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二)加強返崗人員疫情排查。各地要用好用足核酸檢測等有效手段,支持有條件的醫院、第三方檢測機構為企業返崗人員提供核酸檢測服務,提高返崗人員篩查效率。各企業要主動加強與人員輸出地的銜接,提前了解每個返崗員工最近14天的活動軌跡,在體溫檢測正常、無密切接觸史的情況下安排上崗,嚴禁“帶病上崗”。對來自重點地區的務工人員要落實14天隔離醫學觀察措施。有條件的企業可通過“點對點”包車方式組織工人返程,行前14天內且在途無相關癥狀的可盡快復工。各相關企業要每天對職工進行體溫監測,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第一時間處置。
(三)強化工作場所疫情防控。各地要落實屬地責任,指導和幫助企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預先設置集中隔離場所,為無條件獨立設立隔離場所的企業提供保障。企業要提前準備紅外體溫檢測儀、消毒液、口罩等防控物資,落實隔離場所,保障通風,定時對廠區、宿舍、食堂、車輛等進行全面消毒和衛生保潔。要結合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嚴格落實企業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要合理安排工作崗位,保持人員工作距離,減少人員聚集。疫情防控條件不具備的企業不得復工復產。
(四)保障返崗人員生產生活。各地要落實以社區(村)為單位實行網格化、精細化管理要求,允許外地返程人員在做好防護的情況下正常進出居住場所。要主動幫助企業解決員工住宿、通勤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問題。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在疫情期間實行錯峰上班、網上辦公和實行彈性工作制。集體宿舍要降低居住密度,有通勤車的企業要嚴格落實交通工具防疫措施,職工用餐要推行分時分餐制。有條件的企業,要實行封閉式管理,確保工作場所安全;沒有條件封閉管理的企業,要加強人員管控,倡導疫情期間返崗人員“兩點一線”。
二、有序推進企業復工復產
(五)防疫和生活保障類企業盡快全面復產。各地要積極幫助重點防疫物資生產企業,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產企業,以及能源供應、交通物流、城鄉運行等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領域立即復產,協調解決復工復產遇到的實際困難。鼓勵各地通過挖潛改造、整合利用相關生產設施,推進日用防疫物資自產自保。做好春耕備耕工作,抓緊引導種植一批速生類蔬菜,加快恢復生豬生產,有力保障農產品市場供應。
(六)其他類企業有序復產。各地要抓緊對轄區內的企業進行排查,梳理列出復產企業和時間表,在指導企業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礎上,按照輕重緩急,2月10日起組織企業有序復工復產。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和復產計劃,采取安排重要崗位人員先返崗、本地員工先到位等分批復工的靈活舉措,有序推進復工復產。旅游、休閑、娛樂、影劇院、博物館等領域,不具備條件的可暫不開工營業。
(七)抓緊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各地、各部門要抓緊對所屬重點項目進行梳理排查,制定項目復工、開工、前期工作進度、突出問題破解責任、政策保障措施等清單,實行清單式管理、責任化推進。要把重大項目、生活物資保障、施工物資供應等納入地方保供范圍,保障項目建設施工通道暢通,協調解決項目建設涉及的市政配套、水電接入、資金落實等問題,確保“成熟一個、開復工一個”。項目業主單位、施工單位要抓緊落實人員、資金、設備、建筑用材等條件,加快推動項目實質性復工開工。
三、落實支持復工復產保障措施
(八)落實應對疫情穩增長政策。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家有關財稅、金融、援企穩崗等支持政策,落實落細省政府關于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增長20條政策措施,確保條條有著落、事事有人辦,暢通實施“最后一公里”,提升企業惠及面和獲得感。
(九)抓好全產業鏈銜接。各地要針對本地區外出務工人員滯留實際情況,加強勞務供需對接,組織勞動力不足的企業就地招工、就地吸納,實現用工替代。建立重點企業派駐聯絡員制度,督促企業開足馬力生產。要協調上下游配套企業加強溝通,暢通產業鏈。制定煤電油氣供應保障預案,防止集中復工復產可能帶來的區域性、時段性短缺或價格大幅上漲。
(十)強化要素流通保障。各地要嚴格按照“一斷三不斷(一斷,就是堅決阻斷病毒傳播渠道;三不斷,就是通過公路交通網絡的不斷,來保障整個社會運行不能斷,應急運輸綠色通道不能斷,必要的群眾生產生活物資的運輸通道不能斷)”要求,嚴禁擅自攔截務工人員外出、阻斷生產資料運輸通道等違規行為,切實保障重要交通干線以及關鍵物流樞紐正常運行。各地要將防疫物資、關鍵原輔料、重要生產設備及零部件、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等納入應急運輸保障范圍,對相關運送車輛開通綠色通道。
(十一)全面抓好安全生產和社會穩定。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時期各類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加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作業場所監測防護,特別是要做好防疫物資、倉儲物流、運輸配送等重點企業重大安全風險隱患排查,認真開展安全檢查,確保生產安全有序。密切關注受疫情影響而生產經營困難、資金斷流的企業,加強幫扶救助和治理欠薪力度,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十二)提高政務服務水平。各地對事關國計民生的急需物資生產資質或相關許可辦理、企業登記、投資項目、工程建設、不動產登記等事項,要開通一站式審批綠色通道。落實好我省積極應對當前疫情充分依托“贛服通”平臺為企業和群眾提供優質高效服務十項舉措,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流程,最大程度減少中間環節和書面材料,推動企業注冊開辦、納稅、繳費等更多服務事項實現“掌上辦”。
四、壓緊壓實工作責任
(十三)明確責任分工。各地要落細落實屬地責任,主動作為,指導、幫助、督促企業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衛生健康等部門要指導、協助做好復工復產企業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企業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各企業要按照“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切實履行疫情防控和生產經營主體責任,確保員工安心復工、生產經營有序進行。
(十四)加強運行調度。各設區市在疫情防控期間要從本通知下發之日起,每周一向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報送本地區上周復工復產情況。要針對企業復工復產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研究提出應對措施和辦法,促進經濟平穩運行。
(十五)強化督促檢查。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要牽頭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對推進緩慢、特別是工作進度滯后的地方和部門,加大工作提示和督促力度,確保企業有力有序復工復產。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