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求增設保健食品不批準技術審評意見告知程序意見的函
發布時間:2010/12/10
關于征求增設保健食品不批準技術審評意見告知程序意見的函 |
食藥監許函[2010]485號 |
2010年12月07日 發布 |
有關單位: 為增強保健食品注冊工作透明度,規范保健食品注冊管理,保障申請人權利,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復議。經研究,擬對保健食品技術審評意見為“建議不批準”的產品,增設申請人告知程序。具體內容如下: 對于技術審評意見為“建議不批準”的產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審評中心應當將擬不批準意見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如有異議,可以在收到審評意見后的20日內提出,并書面說明理由。收到申請人意見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審評中心組織審評專家對申請人意見和原產品審評意見以及審核結論進行審核,必要時,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允許申請人在審評會議上答辯。 現公開征求意見,請將修改意見于2010年12月14日前反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許可司。 聯 系 人:郭海峰 聯系電話:010-88331118 傳 真:010-88374394 電子郵件:guohf@sda.gov.cn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許可司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