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化妝品原料標準中文名稱目錄》(2010年版)印發
發布時間:2011/01/12
《國際化妝品原料標準中文名稱目錄》(2010年版)印發 |
2011年01月06日 發布 |
為加強化妝品原料監督管理,進一步規范國際化妝品原料標準中文名稱命名,在衛生部發布的《國際化妝品原料標準中文名稱目錄》(2007年版)的基礎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美國化妝品盥洗用品及香水協會2008年出版的《國際化妝品原料字典和手冊(第十二版)》[International Cosmetic Ingredient Dictionary and Handbook Twelfth Edition(2008)]中所收錄的原料命名進行了翻譯,完成了《國際化妝品原料標準中文名稱目錄》(2010年版)(以下簡稱《目錄》)。為做好相關工作,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通知就有關問題進行了明確: 生產企業在化妝品標簽說明書上進行化妝品成分標識時,凡標識目錄中已有的原料,應當使用《目錄》中規定的標準中文名稱。從2011年4月1日起,生產企業在申報化妝品行政許可時,申報材料中涉及的化妝品原料名稱屬《目錄》中已有的原料,應提供《目錄》中規定的標準中文名稱。對《目錄》中收錄和未收錄的化妝品新原料,應當按照《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及相關規定經批準后方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