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認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環境與健康相關
發布時間:2011年04月12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公 告 2011年 第18號 關于認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環境與健康相關 產品安全所等17家單位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化妝品行政許可檢驗機構的公告 依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和《化妝品行政許可檢驗機構資格認定管理辦法》等規定,認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環境與健康相關產品安全所等17家單位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化妝品行政許可檢驗機構(下稱許可檢驗機構)?,F公告如下:
一、許可檢驗機構及檢驗項目范圍
?。ㄒ唬┲袊膊☆A防控制中心環境與健康相關產品安全所、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遼寧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江蘇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北京市藥品檢驗所、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廣東省藥品檢驗所11家單位為化妝品行政許可衛生安全性檢驗機構,承擔《化妝品行政許可檢驗規范》規定的全部微生物、衛生化學和毒理學檢驗項目。 ?。ǘ┲袊嗣窠夥跑娍哲娍傖t院、上海市皮膚病醫院、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四川大學華西醫院、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皮膚病醫院6家單位為化妝品行政許可人體安全性檢驗機構,承擔《化妝品行政許可檢驗規范》規定的人體安全性檢驗項目和防曬效果人體試驗項目。 二、許可檢驗機構資質
以上許可檢驗機構檢驗資質有效期4年。各許可檢驗機構應按照《化妝品行政許可檢驗管理辦法》等規定和被認定許可檢驗項目范圍,承擔化妝品新原料使用、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生產和化妝品首次進口等的行政許可檢驗工作,并出具化妝品行政許可檢驗報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組織對許可檢驗機構的許可檢驗工作進行不定期監督檢查和專項現場核查,并對違反相關規定的許可檢驗機構,根據情節輕重作出通報批評、限期整改或取消其認定資格的處理決定。根據《化妝品行政許可檢驗機構資格認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取得認定資格每滿4年的許可檢驗機構,組織開展復核審查工作。 三、許可檢驗機構編號
許可檢驗機構編號由三位阿拉伯數字組成(具體編號見附件)。 四、許可檢驗工作年報和月報
許可檢驗機構應按照《化妝品行政許可檢驗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填寫許可檢驗月報信息表和許可檢驗機構年報表,于每月10日前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許可司提交上月發出許可檢驗報告月報信息表(一式兩份),并于每年1月底前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交上年度許可檢驗機構年報表(一式兩份)。 本公告自2011年6月1日起執行。 特此公告。
附件:化妝品行政許可檢驗機構編號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化妝品行政許可檢驗機構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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