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臺灣地區生產的保健食品開展監督檢查及抽驗的緊急通知
發布時間:2011年06月13日
關于對臺灣地區生產的保健食品開展監督檢查及抽驗的緊急通知
關于對臺灣地區生產的保健食品開展監督檢查及抽驗的緊急通知
食藥監辦稽[2011]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近期,臺灣地區部分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在其生產的起云劑中違法添加鄰苯二甲酸酯類非食用物質,導致使用相關起云劑的生產企業生產的食品受到污染。2011年6月1日,衛生部發布了《關于公布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第六批)的公告》(衛生部公告2011年第16號,以下簡稱《公告》)。為保障公眾健康,各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根據《公告》的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名單和檢驗方法,立即組織對臺灣地區生產的保健食品(產品名單見附件)開展監督檢查和抽驗。
在監督檢查和抽驗中,一經發現含有《公告》所列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產品,要立即采取行政強制措施,并查明產品的來源和去向,同時責令相關經營企業召回問題產品。問題產品如涉及其他地區的,要及時通報相關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開展協查。
重大情況要及時上報國家局稽查局。
聯系電話:010-88331340
傳 真:010-88388532
附件:產品名單
http://www.sda.gov.cn/WS01/CL0847/63036.html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