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加強進口臺灣食品、食品添加劑及相關產品檢驗監管
發布時間:2011年10月11日
質檢總局加強進口臺灣食品、食品添加劑及相關產品檢驗監管
針對臺灣部分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在其生產的起云劑中違法添加鄰苯二甲酸酯類非食用物質,并導致使用違法企業生產的起云劑的下游食品生產企業的食品受到污染的新聞報道引起公眾廣泛關注。為保證消費者健康,保障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及相關產品質量安全,質檢總局就進一步加強進口臺灣食品、食品添加劑及相關產品檢驗監管發布了公告。具體內容如下:
一是自2011年6月1日起,暫停進口臺灣方面通報的問題產品生產企業生產的運動飲料、果汁、茶飲料、果醬果漿、膠錠粉類產品和食品添加劑;二是自2011年6月1日起,對允許進口的上述臺灣產品必須憑臺灣方面有資質的實驗室出具的不含鄰苯二甲酸酯的檢驗證明報檢,不能提供檢驗證明的暫停進口;三是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檢出上述產品含鄰苯二甲酸酯的,該產品不得進口,并暫停其生產企業的相關產品進口;四是暫停進口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名單將在質檢總局網站進出口食品安全熱點關注欄目發布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