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發布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管理規定
發布時間:2011年10月11日
質檢總局發布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管理規定
為加強出口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規范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管理工作,質檢總局出臺《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管理規定》。該規定共分四章三十條,內容包括:國家實行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管理制度,由質檢總局統一管理。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和實施以危害分析和預防控制措施為核心的食品安全衛生控制體系,并保證體系有效運行,確保出口食品生產、加工、儲存過程持續符合我國有關法定要求和相關進口國(地區)的法律法規要求以及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安全衛生要求。同時對備案的內容與程序、備案的管理等內容進行了詳細的要求。(信息來源:國家質檢總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