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調整有關司局名稱主要職責及內設機構
發布時間:2011年10月11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調整有關司局名稱主要職責及內設機構
為進一步明確職責,理清職能,強化監管,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準,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有關司局名稱、主要職責及內設機構等進行了調整。
原食品許可司更名為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司,其主要職責為:承擔保健食品許可和化妝品衛生許可管理工作;承擔保健食品審批工作;擬訂保健食品許可技術規范并監督實施;擬訂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范并監督實施;擬訂化妝品衛生許可規范;擬訂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范;承擔化妝品新原料使用、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生產和化妝品首次進口等的審批工作;依法承擔有關化妝品安全性評審工作;承擔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司內設綜合處、許可一處、許可二處、生產經營監督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