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撫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收回和撤銷12家藥店GSP證書
發布時間:2011年11月30日
江西省撫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收回和撤銷12家藥店GSP證書 |
2011年11月29日 發布 |
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藥品經營秩序,督促企業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和藥品GSP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群眾用藥安全,江西省撫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開展了以規范企業經營行為、加強GSP跟蹤檢查為重點的整頓藥品流通秩序專項檢查行動,通過檢查,該市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質量管理滑坡趨勢得到明顯遏制,藥品零售經營中違法違規情況得到有效查處。 該局在此次的GSP跟蹤現場檢查的171家企業中,對存在諸如藥師不在崗、檔案材料不完整、工作記錄不規范以及藥品分類管理等問題,以及嚴重影響撫州市藥品零售企業形象的12家藥店分別作了收回和撤銷GSP證書處理,同時在全市進行了通報批評和集體約談。對被收回、撤銷GSP證書的12家藥店依法依規進行立案查處,并督促其在規定時限內積極整改,達到規定要求后,退還GSP證書和重新申請GSP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