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信息
發布時間: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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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食安辦增兩司由“虛職”向“實權”轉變
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將由食安辦調查
中央編辦日前發文,將衛生部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牽頭組織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調查、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等三項職責,劃入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增設政策法規司、宣傳與科技司,分別承擔食品安全政策法規擬訂、宣傳教育和科技推動等工作。
由“虛職”向“實權”轉變
去年底,中央編辦印發《關于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機構設置的通知》,根據《通知》,該辦公室設4個內設機構,機關行政編制3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司局級領導職數12名。目前,國務院食安辦主任張勇另一身份為國務院副秘書長。
對此次國務院食安辦機構職能的變化,昨日有食品安全專家認為,將食品安全協調、重大事故調查職能劃歸到國務院食安辦,預示著其由“虛職”向“實權”轉變。
與其他單位功能交叉
《食品安全法》頒布實施之后,衛生部依法被賦予“綜合協調”職能,但從衛生部官員到有關食品專家均向記者表示過,衛生部在“綜合協調”上確有難處。
其實,在去年中編辦發布國務院食安辦機構職能時,也有“承辦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綜合協調任務……”等內容,兩單位在“綜合協調”上又有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