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全國藥品生產流通領域集中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全國藥品生產流通領域集中整治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日前,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印發了《江西省藥品生產流通領域集中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在集中整治行動的總體目標、組織機構、主要任務、職責分工、實施步驟和工作要求等六個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和要求和省、市、縣三級藥監部門在集中整治行動中的職責分工。集中整治行動從2012年2月下旬開始,到6月底完成,按部署啟動、自查自糾、集中檢查、鞏固總結四個階段進行。
江西省局要求,一要迅速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扎實開展工作。二要建立由多部門共同參與的內部聯動機制,層層落實責任,上下互動協調,形成監管合力。三要突出檢查重點,對符合立案標準的,及時立案查處,一查到底。四要堅持“嚴”字當頭,嚴格監管、嚴格檢查、嚴厲處罰。對違法違規企業,必須依法嚴肅處理,絕不姑息遷就。五要廣泛開展宣傳,努力營造嚴打氛圍,充分展示執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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