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設立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員會的通知》(贛府廳字〔2012〕44號),決定設立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員會,作為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
省食品安全委員會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有關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分析食品安全形勢,研究部署、統籌指導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監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調查處理工作;研究、協調、裁決有關部門監管職責劃分問題。
省政府辦公廳、省監察廳、省委宣傳部、省政法委、省編辦、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工信委、省公安廳、省監察廳、省財政廳、省環保廳、省農業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政府法制辦、省政府新聞辦、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教育廳、省糧食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南昌海關等24個部門為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員會組成部門。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凌成興任主任,副省長謝茹任副主任。
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掛靠省衛生廳,具體承擔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省衛生廳廳長李利兼任辦公室主任,副廳長程關華兼任辦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