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五一”、“端午”期間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贛食安辦字〔2012〕13號
各設區市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省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2012年“五一”、“端午”即將來臨,為有效防止節假日期間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食品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讓全省人民過一個安全、祥和的節假日,現就做好 “五一”、“端午”期間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落實監管責任
五一、端午期間正處于春夏之交,氣溫回升,是食源性疾病的高發期,且目前食品安全違法問題仍呈多發態勢,“瘦肉精”、地溝油、病死豬、工業明膠問題相繼出現,社會影響較大。各地、各有關部門必須克服麻痹思想,高度重視,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安全意識,落實食品安全綜合協調部門和各監管部門的工作職責,把節日期間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根據節假日期間食品安全的特點和重點,認真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工作保障措施,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加強全過程管理,強化追蹤溯源,嚴查食品制作和加工源頭,嚴管食品添加劑使用,嚴禁非法添加物,嚴把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各道關口,確保人民群眾節假日期間食品安全。
二、突出重點,強化監督檢查
各地、各部門要圍繞與人民群眾節日生活密切相關、消費量大的食品,從食用農產品、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消費、食品進出口、畜禽屠宰等各個環節開展食品安全大檢查,以食用農產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場、農村“食品專業村”、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工地、學校及周邊、旅游景區景點、等地區為重點場所,以乳制品、食用油、肉類、酒類、調味品、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果凍、兒童食品等為重點品種,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頓,擴大食品安全監督抽查、市場巡查、執法抽檢的頻次、范圍,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為群眾提供放心食品。要結合農村義務教育營養改善計劃,嚴格準入條件,加強對學校食堂、集中供餐單位和供應學校的食品、食用農產品的集中配送單位的源頭監管,保障學生食品安全。要加大對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懲處力度,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使用工業明膠加工食品、提煉經營使用“地溝油”、屠宰經營病死畜禽等違法犯罪行為,對存在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依法加大行政處罰力度,直至停產整改、吊銷證照;對隱瞞食品安全隱患、故意逃避監管等行為,依法從重處罰。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從重從快予以嚴懲。
三、未雨綢繆,做好應急處置
各地、各部門要嚴格執行節假日期間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堅決杜絕空崗、脫崗現象。要積極拓寬投訴舉報渠道,向社會公布值班電話,對食品安全舉報投訴要迅速、及時處理,不得推諉、拒受。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不得瞞報、漏報、遲報。要提前做好食品安全應急處置準備工作,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按照《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求,啟動應急機制,及時、妥善處置。省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急值班電話: 0791-86396331(全天24小時)。
四、積極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深入農村、社區、學校、旅游景點,廣泛宣傳食品安全相關標準知識、各類食品違法違規行為以及識假辨假知識,引導群眾樹立健康、科學的食品消費觀念,增強公眾的抵制不安全食品安全意識。時值春夏之交,尤其要教育和警示群眾不要誤食有毒野生蘑菇,避免發生食物中毒。要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等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加強食品安全法制宣傳、誠信自律宣傳教育,提高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守法意識,嚴格執行食品從業人員培訓制度,提高食品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能力。要發揮新聞媒體輿論監督作用,大力宣傳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整治成效,及時曝光食品違法犯罪案件;積極支持新聞媒體輿論監督,認真追查媒體披露的問題,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公開查處的食品安全案件。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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