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注冊管理工作的通知
關于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注冊管理工作的通知 |
國食藥監?;痆2012]110號 |
2012年04月25日 發布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單位: 近年來,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多次下發文件,強化保健食品注冊管理。為深入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對保健食品實行嚴格監管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注冊各環節工作,嚴把保健食品準入關,現就有關事項再次通知如下: 一、行政受理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保健食品注冊申報資料規范性、完整性的審查力度。對申報資料缺項、不規范等情況,根據有關規定可以補正的,應當要求申請人補正后受理;不能補正的,應當不予受理。 二、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樣品試制和試驗現場核查工作,嚴格按照現場核查規定的要求,真實、準確、規范地填寫核查意見和核查結論?,F場核查中發現涉嫌造假的,要及時掌握相關證據并及時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 三、注冊檢驗機構應當嚴格按照規定開展保健食品注冊檢驗復核檢驗工作,嚴格執行各項程序要求,加強注冊檢驗復核檢驗管理,確保檢驗報告各項數據科學、真實、準確。檢驗報告一經出具,不得涂改增刪或者變更。 四、保健食品審評專家和審評專家委員會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對申報資料進行技術審評,科學、公正、獨立、客觀地提出審評意見。 五、技術審評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技術審評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嚴格按照規定開展技術審評意見的審核并提出審核結論。對技術審評中發現的保健食品申報資料涉嫌雷同或者造假的情況,要認真組織審核確認并及時報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 六、行政審批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審評審批程序,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嚴格依法規按程序開展行政審批。同時,要不斷完善標準規范,切實提高準入門檻,嚴厲打擊申報資料造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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