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監督檢查嚴厲打擊保健食品違法違規聲稱有關功能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2年05月08日
關于加強監督檢查嚴厲打擊保健食品違法違規聲稱有關功能的通知
食藥監辦[2011]17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近日,部分媒體報道有關食品和保健食品違法違規聲稱壯陽、改善性功能等功能,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給消費者食用安全帶來了極大隱患。為保障公眾健康與安全,嚴厲打擊保健食品違法違規聲稱有關功能的行為,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現就監督檢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督促行政區域內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開展自查,對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標簽說明書以及違法違規宣傳的情形必須予以整改。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批準的配方、工藝等產品技術要求以及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組織生產,嚴格標簽說明書標識管理,不得生產未經批準功能的保健食品,召回不符合要求的產品。保健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健全進貨查驗記錄,加強索證索票管理,不得經營聲稱未經批準功能的產品。
二、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組織開展保健食品違法違規聲稱有關功能的監督檢查,特別是聲稱壯陽類及改善性功能等功能的保健食品,增加監督檢查頻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要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及時受理群眾投訴,對于反映的線索,要深挖嚴查,追根溯源。對違法違規行為一律予以曝光,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相關規定從重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一律吊銷生產經營許可證。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門,并配合做好調查取證工作,嚴禁以罰代刑、有案不移。對普通食品違法違規聲稱和宣傳的,一律移交負責審批或監督的職能部門查處。
三、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做好與有關部門的信息溝通,抓好典型案件的信息收集,并及時向社會通報,及時消除隱患,凈化經營市場,切實保障消費者安全。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