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咸澤副局長到江西調研食品藥品監管工作
發布時間:2012年12月04日
孫咸澤副局長到江西調研食品藥品監管工作 |
2012年11月19日 發布 |
2012年11月14~15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孫咸澤同志到江西省調研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孫咸澤副局長聽取了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及部分市縣局的工作匯報,實地考察了有關藥品生產和流通企業情況。 孫咸澤指出,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管系統深入學習科學發展觀,大力踐行科學監管理念,推動江西省政府與國家局合作共建食品藥品安全示范區;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實現了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四納入、三落實、一追究”;通過建設“陽光醫藥”工程,規范了對基本藥物生產企業和配送企業的監管,有力推進了基本藥物電子監管工作。 孫咸澤要求,江西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強化監管為民的理念,把十八大精神落實到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實際當中;作為藥品安全責任體系評價試點省份,要積極探索,總結推廣試點工作經驗,推動各級政府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問責制度;要適應新時期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新要求,進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設的力度,打造科學化、數字化監管平臺,切實提高監管效能。 國家局信息辦有關人員陪同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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