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保健食品消費警示
春節期間保健食品消費警示 |
2013年01月29日 發布 |
春節期間,保健食品進入消費高峰時期,為了探親訪友,孝敬老人等,一些消費者盲目選購保健食品,給食用者帶來安全隱患。我國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正確選擇和科學食用保健食品,謹防上當受騙,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醒消費者: 一、認清保健食品標志 保健食品產品外包裝上有藍色草帽樣標志,標志下方為批準文號和批準部門。目前市場上存在衛生部(1996年11月至2003年7月)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03年10月之后)批準的保健食品產品。衛生部批準的國產保健食品批準文號為“衛食健字+(年代號)+順序號”,進口保健食品為“衛進食健字+(年代號)+順序號”或“衛食健進字+(年代號)+順序號”,下面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批準”字樣;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國產保健食品批準文號為“國食健字G+4位年代號+4位順序號”,進口保健食品為“國食健字J+4位年代號+4位順序號”,下面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字樣。每個保健食品批準文號只能對應一個產品,如果消費者在市場上發現一個批準文號對應多個產品的情況,務必謹慎,消費者可以登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www.sfda.gov.cn)“數據查詢”欄目查詢產品的真實情況。認清保健食品的法定標志,是正確選購保健食品的重要環節。 二、仔細閱讀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 保健食品標簽和說明書包含了產品的原輔料、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注意事項、保質期、產品注冊和生產等相關信息。 根據產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結合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有針對性地選擇保健食品,尤其是老年體弱者、慢性病患者、兒童及青少年、孕婦等特定人群,在選擇保健食品時要謹慎。任何保健食品都有一定的適宜人群,有的還標注不適宜人群,消費者在選擇時應該也必須加以注意。 三、選擇正規銷售渠道購買保健食品 消費者若需購買保健食品,應到信譽好、證照齊全的正規銷售場所購買。購買時除要認準保健食品標志和批準文號外,還要仔細察看包裝上廠名、廠址、聯系電話、生產日期、有效期限等,并妥善保管購物發票和相關憑證。不要盲目參加任何以產品銷售為目的健康知識講座、專家報告等;不要盲目通過會議銷售、電話銷售、免費試用等活動購買保健食品;不要購買無保健食品標識的非法保健食品。 四、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藥品 保健食品不是藥品,不能替代藥品使用。一些具有輔助降壓、降脂、降糖功能的保健食品只有降低疾病風險的輔助保健作用,對于疾病患者絕不能代替藥品使用,以免延誤病情,造成嚴重的后果。 如果發現違法生產經營保健食品的,消費者可及時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