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嚴查以專版等形式發布虛假違法廣告
發布時間:2013年04月11日
工商總局:嚴查以專版等形式發布虛假違法廣告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3月13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門進一步嚴格監管報刊出版單位、廣播電臺、電視臺利用醫藥資訊專版、節目以及購物短片等形式
發布廣告行為,對監測發現發布或變相發布虛假違法廣告的立即責令停止發布,對屢禁不止的依法暫停廣告業務。
工商總局同時要求各地,加大對發布或變相發布虛假違法廣告行為的查處力度,嚴厲懲治屢次代理、發布虛假違法廣告的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和廣告主,及時向社會公告曝光,對認定為虛假廣告涉嫌構成虛假廣告犯罪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工商部門近期監測發現,一些報刊出版單位、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大眾傳播媒介利用健康資訊專版、節目以及電視購物短片等形式,以專家講座、醫學探秘、企業尋訪、主持人和嘉賓互動等方式,發布虛假違法的藥品、醫療器械、醫療、保健食品以及收藏品、手機等商品或服務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