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停止實行食品類生產企業國家免檢的公告
發布時間:2010年06月07日
(2008年第99號)
遵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產品質量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國發〔1999〕24號)的規定,為了促進企業提高質量,避免各種重復性的檢查,減輕企業負擔,從2000年開始,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組織實施了產品質量國家免檢制度。企業獲得免檢,需自愿申報,產品必須達到質量長期穩定、市場占有率高、質量保障體系健全等條件,經國家或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連續三次以上抽查合格后,才能確定為免檢產品。免檢產品生產企業必須定期報告質量狀況。質檢總局每年組織對免檢產品開展國家監督抽查,實施嚴格監管,確保產品質量。
鑒于近期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部分企業生產的個別批次的嬰幼兒配方乳粉檢出不同含量的三氯氰胺,考慮到食品的特殊性和導致食品安全事故因素的復雜性,為進一步加大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管力度,確保食品安全,切實維護消費者利益,經研究決定,停止實行食品類生產企業國家免檢。從即日起,停止所有食品類生產企業獲得的國家免檢產品資格,相關企業要立即停止其國家免檢資格的相關宣傳活動,其生產的產品和印制的包裝上已使用的國家免檢標志不再有效。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七日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