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日本株式會社佳麗寶化妝品召回有關產品情況的通報
發布時間:2013年10月30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日本株式會社佳麗寶化妝品召回有關產品情況的通報
2013年07月05日 發布
近日,佳麗寶化妝品(中國)有限公司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報告,稱由于消費者出現不良反應,該公司擬召回其生產的部分含有“杜鵑醇”成分的美白產品,并稱含有上述成分的產品均未在中國市場銷售。
總局立即對此情況進行了核實。經核,佳麗寶公司確曾向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提出過化妝品新原料“杜鵑醇”(化學名稱:4-(4-羥基苯基)-2-丁醇)的行政許可申請,但未通過安全性審批,含有該成分的化妝品均未在我國獲批上市銷售。
總局同時約談了佳麗寶化妝品(中國)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要求佳麗寶公司繼續加強對其新研發產品的安全性評估及上市后的不良反應監測,認真履行企業主體責任,確保產品消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