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三定”規定印發
發布時間:2013年10月30日
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三定”規定印發
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三定”規定:組建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廳級),為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加掛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整合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食品監管職能,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安全實施統一監管。
根據職能需要,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14個內設機構,分別是:辦公室、綜合與應急管理處、法制監督與新聞宣傳處、食品生產監管處、食品流通監管處、餐飲服務食品監管處、保健食品監管處、藥品化妝品注冊管理處(中藥民族藥監管處)、藥品化妝品生產監管處、藥品化妝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處)、科技與標準監督處、人事處和規劃財務處,同時設機關黨委和紀檢組(監察室)。機關行政編制9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食品藥品安全總監(副廳級)1名。同時,成立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后勤服務中心,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屬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1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