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食品接觸材料和制品要求日趨嚴格
發布時間:2014年02月12日
歐盟對食品接觸材料和制品要求日趨嚴格
新規對活性和智能材料、陶瓷、搪瓷和玻璃制品、再生纖維素膜、回收塑料以及塑料制成的食品接觸材料和物品做出了相關規定,其中包括:要求對不能食用的材料應標記"DO NOT EAT",并運用相關符號標記;第10/2011號法規附件1中允許的物質、歸為已知致癌、致突變、生殖毒性的物質、禁用的納米材料等塑料物質應按規定進行授權申請;陶瓷、搪瓷和玻璃制品中鉛鎘的遷移量按照丹麥指令822規定的限量要求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