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食品用香精等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4年11月11日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食品用香精等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食藥監辦食監一函〔2014〕4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司《關于食品用香精等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國衛食品標便函〔2014〕184號,詳見附件),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食品用香精》(GB30616-2014)替代《食品添加劑乳化香精》(GB10355-2006)和《咸味食品香精》(QB/T2640-2004),替代《食用香精》(QB/T1505-2007)中食品用香精的內容,不包括QB/T1505-2007中的飼料用香精、接觸口腔與嘴唇用香精等內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GB30612-2014)替代原衛生部發布的食品添加劑乳化硅油產品標準。請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食品添加劑監管工作中遵照執行。
附件: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司《關于食品用香精等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國衛食品標便函〔2014〕184號)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