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生產許可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5年07月14日
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生產許可有關事項的通知
食藥監保﹝2015﹞7號
各設區市、樟樹市、省直管試點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
根據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調整保健食品生產許可有關事項的通知》(贛食藥監?;z2012﹞64號)和《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保健食品生產許可有關事項的通知》(贛食藥監?;z2012﹞77號)有關規定,我省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換證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僅有少部分生產企業持有《保健食品GMP證書》(以下簡稱GMP證)和《保健食品生產衛生許可證》(以下簡稱衛生許可證)。為進一步加快并規范我省保健食品生產許可換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12月1日起,我省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持有的 GMP證和衛生許可證不再使用,全部注銷,統一使用《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以下簡稱生產許可證)。
二、已獲得GMP證和衛生許可證,尚未換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應在2015年9月1日前申請核發生產許可證。GMP證和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在2016年1月1日后的,可直接換發生產許可證,原有效期不變。
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