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非法添加藥品氨茶堿和雙氯芬酸鈉違法行為定性的復函
發布時間:2016年05月26日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非法添加藥品氨茶堿和雙氯芬酸鈉違法行為定性的復函
食藥監辦食監三函〔2016〕72號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你局《關于非法添加藥品氨茶堿、雙氯芬酸鈉違法行為定性的請示》(冀食藥監〔2015〕47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非法添加的物質不僅限于《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單》和《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質名單》中所列物質,氨茶堿、雙氯芬酸鈉也屬于非法添加的物質。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