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2月4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冬蟲夏草類產品的消費提示》。這是總局根據對部分冬蟲夏草類產品的監測檢驗結果,依法定職責對消費者進行的信息公開和風險提示,目的是為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健康權益。
發布時間:2016年05月26日
◆ 2016年2月4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冬蟲夏草類產品的消費提示》。這是總局根據對部分冬蟲夏草類產品的監測檢驗結果,依法定職責對消費者進行的信息公開和風險提示,目的是為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健康權益。
◆3月14-18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化監管司和高級研修學院在北京舉辦化妝品生產監管人員培訓班。
◆最新發布的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統計數據顯示,2015年,保健食品的投訴案例達到2389例,質量問題(903例)和虛假宣傳(436例)最多。
◆近日,國務院食安辦、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下發《關于通報2015年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考評結果的函》,江西省考評得分94.4分,評為“優”等次,在全國排名前列。
◆1月11日-日,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南昌舉辦全省食品經營許可管理系統和食品經營許可培訓班,對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工作進行專題培訓。
◆2016年3月31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南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在南昌夢時代廣場舉行“12331”活動啟動儀式,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受理與投訴舉報中心網正式上線(網址:www.jxfdaccr.org.cn)。
◆近日,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調研組到鷹潭、上饒、贛州等地就地方立法項目《江西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督管理條例》開展調研,調研通過座談會、現場考察等形式進行,邀請基層一線監管人員、食品小作坊小攤販業主代表參加。
◆3月11日,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消費警示,由“江西樟樹市天綠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鹿龜酒”,經檢測,“甲醇”嚴重超過國家標準,飲用會造成極大危害。
◆《湖北省食品安全條例(草案二審稿)》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不得以會議或講座等形式,現場銷售保健食品,否則可處貨值金額20倍罰款。
◆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緊緊圍繞保障公眾消費安全,扭轉過去“重許可,輕監管”的工作思路,針對賓館酒店化妝品監管薄弱環節,組織開展了全區百家賓館酒店化妝品專項治理工作,有效地規范了賓館酒店化妝品經營行為。
◆為進一步規范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深入推進簡政放權,近日,貴州省食品藥品監管局下發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貴州省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審核、復核工作由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
◆為及時了解和掌握廣東省保健食品監管工作動態,整合“省、市、縣(區)、鄉鎮(街道)”四級監管資源,充分發揮各級的協同作用,建立全省保健食品監管信息預警機制,在總結近年來快速曝光機制工作經驗基礎上,經過深入調研和廣泛征求意見,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制定發布了《保健食品監管信息聯動曝光工作機制》。
◆為落實食品藥品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社會公眾積極舉報食品藥品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保障食品藥品安全,近日,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聯合廣東省財政廳出臺《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廣東省財政廳舉報重大食品藥品違法行為獎勵辦法》,辦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近日,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查處了一起微信朋友圈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問題化妝品的案件,對微商處罰沒款1539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成為四川省對微商銷售問題化妝品行為開出的首張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