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化妝品生產許可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年08月29日
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化妝品生產許可有關事項的通知
贛食藥監保﹝2016﹞9號
各設區市、樟樹市、省直管試點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進一步加強化妝品生產監管,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化妝品生產許可有關事項的公告》(2015年第265號)和《關于做好化妝品生產許可有關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藥化監﹝2015﹞265號)的有關要求,現就做好我省化妝品生產許可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起,凡新開辦化妝品生產企業,向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詳見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辦事指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化妝品生產許可工作規范》要求,組織對企業進行審核,達到要求的核發《化妝品生產許可證》。
二、所有已獲得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放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或)省級食品藥品監督部門發放的《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化妝品生產企業,其許可證有效期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企業需在2016年9月30日前向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化妝品生產許可工作規范》要求,組織對企業進行審核,達到要求的核發《化妝品生產許可證》。
三、2017年1月1日起《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自動廢止,未取得《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的化妝品生產企業嚴禁從事化妝品生產?;瘖y品生產企業現有包裝標識可以使用到2017年6月30日,自2017年7月1日起生產化妝品必須使用標注了《化妝品生產許可證》信息的新的包裝標識。
四、牙膏類產品的生產許可工作按照上述要求執行。
五、各地要高度重視換證工作,督促轄區內化妝品生產企業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換證工作,對于 2017年1月1日后仍未取得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監督其停止生產。同時,進一步加強化妝品生產經營的日常監督檢查 和監督抽檢,規范化妝品生產經營秩序保障化妝品質量安全,維護消費者健康權益。
聯系人:馬小燕
電話:0791-88158063
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