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監總局通告60批祛斑類化妝品不合格
發布時間:2017年03月10日
食藥監總局通告60批祛斑類化妝品不合格
國家食品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其官網發布了60批次祛斑類化妝品不合格的通告。國家食藥監總局要求各地商業企業立即停止銷售,就地下架封存上述不合格產品。
國家食藥監總局稱,在全國范圍組織開展的化妝品監督抽檢中,發現60批次祛斑類化妝品存在非法添加禁用物質問題。此次抽檢在全國共抽取了4332批次祛斑類產品,檢出不合格產品60批次。
國家食藥監總局稱,此次不合格的60批次祛斑類化妝品檢出含有汞或氯倍他索丙酸酯、倍他米松、曲安奈德等糖皮質激素,《化妝品衛生規范》(2007年版)規定其為化妝品中禁用物質。
汞可通過皮膚吸收,并蓄積在體內,長期使用含汞化妝品會引發慢性中毒,損害人體腎臟等器官。長期使用含有糖皮質激素類的化妝品可能導致面部皮膚產生黑斑、萎縮變薄等后果,還可能出現激素依賴性皮炎等問題。
目前,廣東省、上海市、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正在對上述標稱生產企業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上述省(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應立即責令企業停止生產,召回不合格產品,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對企業違法違規問題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上述省(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查處結果于2017年1月15日前報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并向社會公開。
國家食藥監總局要求各地商業企業應立即停止銷售,就地下架封存上述不合格產品,并將有關情況報告當地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各地下架封存和查處情況,由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于2017年1月15日前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