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食藥監局督查蘭州市食品保健食品虛假宣傳和欺詐銷售專項整治工作
發布時間:2018年06月01日
甘肅省食藥監局督查蘭州市食品保健食品虛假宣傳和欺詐銷售專項整治工作
為規范保健食品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買到放心安全的保健食品,5月16日,甘肅省食藥監局流通處、蘭州市局?;?、蘭州市食品藥品稽查局相關人員組成督查組,對七里河區食品保健食品虛假宣傳和欺詐銷售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督查內容
此次督查的重點內容是:保健食品經營單位是否索取、查驗、留存供貨單位資料,是否收集、留存保健食品批準證明文件,是否索取、保留購進票據,是否對保健食品進行查驗并記錄,是否有醒目標志和忠告語,有無銷售假劣保健食品,是否存在夸大宣傳保健食品功效等。
督查區域
督查組將七里河區鹼溝沿選為重點督查區域,并隨機抽查了兩家保健食品批發企業和一家保健食品零售企業,督查的三家企業證照齊全,其中兩家保健食品批發企業存在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落實不到位,所售部分食品宣稱具有保健功能甚至具有療效的情況,個別保健食品的產品批準文號已過期。
“三嚴格”要求
督查結束后,七里河區食藥局針對專項檢查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安排轄區食藥所以“三嚴格”要求進行回頭看。
一是嚴格經營資質。要求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經營的保健食品持有《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復印件,保健食品標簽標識、說明書與批準內容一致;
二是嚴格經營行為。謹慎銷售阿膠類、輔助降壓降血糖類、減肥類、蟲草類等保健食品,不得有治療疾病等的虛假宣傳。要求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索證索票制度及進貨查驗制度,嚴格保健食品質量管理;
三是嚴格區分儲存。要求保健食品經營者設置保健食品銷售專柜或專區,與藥品區域有明顯隔離,不得將普通食品作為保健食品進行推薦銷售。
點擊閱讀原文,回顧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