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局深入開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問題集中整治行動
發布時間:2020年04月08日
江西省局深入開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問題集中整治行動
為貫徹落實全國保健市場亂象集中整治百日行動,近日,江西省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對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進行再部署、再落實。整治的重點是普通食品冒充藥品、保健食品和嬰幼兒食品,以及企業名稱中含有“生物”“醫藥”“制藥”“科技”“保健”“高新技術”等字樣的普通食品生產企業,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經營環境。
江西省局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省局梳理的重點品種、重點企業和重點區域開展專項整治,嚴格食品保健食品生產許可的市場準入,督促食品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加強原料管理和規范標簽標識,嚴厲查處食品保健食品的虛假宣傳行為。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對重點企業和產品實施突擊檢查,重點檢查是否超范圍生產加工,是否非法添加,是否虛假標識和虛假投料,是否持續保持許可條件,是否履行進貨查驗和出廠檢驗規定,以及普通食品是否使用膠囊、口服液、顆粒劑等特定藥品劑型或名稱,誤導消費者為保健食品或藥品的。
江西省局要求,對發現問題的,做到“五個一律”:問題企業一律責令立即整改;問題食品標簽或包裝、說明書一律沒收并公開集中銷毀;問題食品一律停止經營,責令主動召回;違法行為一律依法立案查處,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發現食品中添加藥品、非食品原料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
此次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專項整治持續到年底,省局將派出督導組對各地專項整治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并根據檢查情況進行適時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