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
發布時間:2020年06月10日
國務院常務會: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
實施企業緩繳住房公積金政策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月1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和實施企業緩繳住房公積金政策,多措并舉穩企業穩就業。
會議強調,當前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一項迫切任務是穩就業。穩就業就必須穩企業。會議確定,
1. 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以減輕疫情對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影響,使企業恢復生產后有一個緩沖期。除湖北外各省份,從2月到6月可對中小微企業免征上述三項費用,從2月到4月可對大型企業減半征收;湖北省從2月到6月可對各類參保企業實行免征。同時,6月底前,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在此期間對職工因受疫情影響未能正常還款的公積金貸款,不作逾期處理。實施上述政策,充分考慮了社會保險基金結余等情況,可以確保養老金等各項社保待遇按時足額發放。
2. 突出抓好穩就業這一“六穩”的首要任務。抓緊出臺科學分類、切合實際的復工復產防疫指南,指導各地合理確定復工復產條件,取消不必要的保證金。加快落實已出臺的財稅、金融等支持政策。有針對性做好重點群體就業工作。通過跨區域點對點勞務協作等有序組織農民工返崗,除疫情嚴重和擴散風險高的地區外,對限制勞動者返崗的不合理規定要堅決糾正。結合脫貧攻堅和當地建設等支持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抓緊制定高校畢業生延期錄用報到方案,加大網上招聘力度。支持企業適應群眾線上消費需求增加靈活就業崗位。個體工商戶是重要就業主體,要抓緊研究出臺支持政策。
3. 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及時將受疫情影響的就業困難人員納入就業援助范圍,確保失業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支持疫情嚴重地區開發臨時公益性崗位,運用失業保險基金向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