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藥監局對樟樹化妝品企業開展質量安全集體約談
江西省藥監局對樟樹化妝品企業開展質量安全集體約談
9月28日,省局化妝品監管處會同樟樹藥監局對樟樹市化妝品生產(備案)企業開展質量安全集體約談,16家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參會。
會議通報了化妝品生產監管、專項整治、今年以來產品備案等情況,指出了企業潛在的共性問題和隱患風險,要求企業切實履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認真整改存在的風險隱患,依法依規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會上宣讀了《江西省樟樹化妝品生產(備案)企業集體約談意見書》,并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強化法治意識,切實履行企業主體責任。要求企業高度重視并系統性組織開展化妝品監管法律法規學習培訓,加強化妝品全過程質量安全管理。企業法人要履行好企業質量管理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企業質量安全負責人要充分行使質量否決權,要建立和完善本企業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做到制度健全、職責明確、管理到位、責任到人。二是要加強誠信建設,擺正質量安全和企業利益的關系。始終將產品質量安全視為企業的生命線,做奉公守法、誠信經營的良心企業家。藥監部門將常態化開展打擊欺詐性相關產品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無證借證生產、擅自改變配方工藝生產、非法添加、“共線”生產、生產“光瓶”、夸大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三是要開展一次全面深入徹底的自查和整改。要求企業對照《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生產許可工作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自查,確定是否持續保持許可條件。同時要對照企業質量管理體系文件,按照工藝規程,產品批準證明文件,產品標準進行自查。企業要針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
被約談企業均表示受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進一步增強了責任意識、法治意識、自律意識,并承諾按照省藥監局約談要求規范生產經營活動。
下一步,省局將結合打擊欺詐性相關產品專項整治行動,加強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將化妝品質量安全失信行為作為治理重點,凈化市場環境,推動我省化妝品產業高質量發展,確保人民群眾用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