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億功能性食品市場爆火
發布時間:2023年12月30日
萬億功能性食品市場爆火
日本功能性食品能給我們帶來哪些啟發?
日本人以長壽著稱,
65 歲及以上的老齡化人口不斷增加,有研
究顯示,到 2025 年日本 65 歲以上人群將
達到日本總人口的 30%以上。日本人也很
有健康意識,意識到包括健康飲食習慣在
內的平衡飲食和健康生活方式的重要性。
然而在日本,心血管疾病的死亡率仍然很
高,幾乎與癌癥死亡率相同,因為西方化
的飲食方式帶來了更高的心血管疾病、肥
胖、糖尿病和高血壓的風險。因此日本厚
生省在 1991 年制定了“特定保健用途食
品(或特定保健食品簡稱 FOSHU)”作為
“功能食品”的監管體系。
日本特定保健食品發展情況
日本特定保健食品法規出臺后,根據
消費者需求,功能食品的數量不斷增加,
如下圖所示,截至 2020 年,日本特定保
健食品(FOSHU)實際獲得許可的產品數
量共有 1071 個,由 150 家企業持有。從
1997 年至 2017 年銷售數據來看,2007 年
特定保健食品產品的凈銷售額最高,達到
了 60 億美元(110 日元/美元)。一半的
健康聲稱與使用益生菌乳酸菌、低聚糖和
膳食纖維改善腸道健康有關,大約 20%的
產品與降低血液中甘油三酯有關的健康
聲稱,另外 20%產品與高血壓、高密度脂
蛋白、膽固醇、高血糖、蛀牙和礦物質吸
收有關。
日本 2007 年后特定保健食品市場增
速逐漸放緩,特定保健食品產品市場幾乎
飽和。造成特定保健食品市場下降的原因
可能是:
1、在臨床研究中很難在健康志愿者
中表現出明顯的效果;
2、從批準到注冊時間過長,對額外
的要求過多;
3、功能有限,難以應對越來越多的
功能訴求,無法滿足創新需求;
4、難以平衡研究成本與利潤。
日本推出具有功能聲稱的食品
為了克服功能食品市場萎縮,日本
2001 年引入營養機能食品(FNHC),此類
產品成分及用量需使用經過科學認證的
營養成分,產品可以直接上市銷售,類似
國內備案制保健食品。后續日本在美國已
經建立的《膳食補充劑健康和教育法》
(DSHEA 法案全稱 Dietary Supplement
Health and Education Act)基礎上,建
立了一個新的功能監管體系,DSHEA 于
1994 年在美國被通過,由美國 FDA 執行。
該法案列出了幾百種“例外”的物質,這
些物質在功能上屬于膳食補充劑,但是因
為“安全性高”而不受這個法案的調控,
列入該名單的物質,要么經過了“具有充
分科學背景的專家”的安全審查,要么“經
過長期使用,認為沒有安全性問題”,作
為對具有健康益處的補充劑的監管體系,
日本在 DSHEA 的基礎上于 2015 年建立了
“具有功能聲稱的食品”(功能性標示食
品,簡稱 FFC)的新制度,制度出臺后,
許多新功能食品被開發出來。
與日本特定保健食品相比,日本功能
性標示食品具有以下優勢:
1、產品上市前不需要政府對產品進
行審查(企業需要再消費者事務局官網發
布 FFC 申請檔案),企業對內容負責,產
品上市后不合格產品將會讓其撤銷。消費
者可以獲得具有科學證據的FFC功效和安- 42 -
行業動態
全信息,降低了市場的準入門檻,并且規
范了市場發展,促進了更多中小企業入局。
2、功能性標示食品的健康聲稱更加
廣泛,功能聲稱由特定保健食品的七大類
擴展到二十大類,極大的增加了覆蓋人群
與功能,產品形態也更多樣化,增加了功
能性標示食品更多產品創新可能。
3、功能性標示食品的健康聲稱更加
靈活,類似特定保健食品食品中“鈣吸收”
的聲明在FFC食品中可以類似“骨骼健康”
或“膝關節健康”這樣對消費者來說更
具吸引力,除此之外,FFC 食品功能不僅
涉及特定保健食品食品中的健康聲稱,還
設計其它健康聲稱,例如皮膚健康、眼睛
健康、精神壓力、記憶力、睡眠、骨骼健
康、疲勞等其他功能聲稱。這樣消費者更
易理解的功能聲稱使得企業與消費者溝
通成本降低,使得消費者更易主動理解購
買產品。
4、功能性標示食品的產品無需行政
審批和強制做臨床試驗,可以用數據庫中
已發表的論文作為科學依據,并且產品上
市周期短,加快了企業新品開發進度,降
低了企業推出產品的風險,降低了企業進
入門檻,有利于激發企業入局和創新的積
極性。
功能性標示食品(FFC)在特定保健
食品食品市場飽和背景下推出,該制度的
出臺,激發了企業開發新產品的熱情,刺
激了經濟增長。政策的放開使功能性標示
食品產品種類不斷豐富,市場規??焖僭?
長,2018 年功能性標示食品產品市場總額
達到 80 億美元。
但同樣在輕監管模式下,功能性標示
食品也問題諸多。由于產品上市前不需要
政府對產品進行審查,入行門檻低,導致
功能性標示食品上市周期快,產品同質化
嚴重,競爭激烈,產品溢價能力弱。并且
由于可以用數據庫中已發表的論文作為
科學依據,導致有利益沖突科學依據或有
互相矛盾科學依據被用作產品依據?;钚?
成分量與研究不足問題,導致功能性標示
食品同種原料不同功能,日本沒有綜合的
信息管理系統來管理每一種功能成分的
科學證據。此外,當前功能性標示食品進?
的系統評價在方法和報告方面質量普遍
較差,需要進一步解決其監管問題。
根據來源:艾瑞咨詢《中國保健食品
及功能性食品行業研究報告》顯示,日本
2019 年,60%的功能性標示食品產品仍在
銷售,8%已停產,30%甚至沒有成功進入
市場;截至 2020 年 3 月,在所有認證的
功能性標示食品中,上市銷售的只有 1374
個,約占 46.5%;已有 253 個功能性標示
食品產品被撤回,約占同期向消費者事務
廳通報功能性標示食品的 8.5%。
雖然輕監管模式下功能性標示食品
出現了諸多問題,但是對大多數日本消費
者來說,依舊希望通過均衡的生活方式,
包括均衡的食物攝入和持續的運動來保
持他們的健康,而不是通過藥物。因此,
在日本功能性標示食品的諸多優勢將會
成為日本功能食品市場主流。
雖然中國無功能食品定義,根據食品
《食品安全法》定義,國內特殊食品只有
保健食品,但是中國功能食品市場發展已
初具雛形,國內功能食品概念基本來源于
日本等國,日本的管理模式更加細化的同
時加強企業自主規范生產的責任,在中國
國內功能食品標準、法規等欠缺的情況下,
更需要借鑒國外經驗,為中國功能食品發
展提供行之有效的方法。促進中國特色嚴
謹科學循證充分的功能性食品發展。
[1] Iwatani S , Yamamoto N .
Functional food products in Japan:A
review[J]. 食品科學與人類健康(英文),
2019, 8(2):6.
[2] 《中國保健食品及功能性食品行
業研究報告》—艾瑞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