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虛假違法廣告部際聯席會議在京召開9個媒體單位因嚴重違規被行政告誡
發布時間:2010年10月18日
8月18日,國家工商總局、中宣部、新聞出版總署、衛生部、國家藥監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在京聯合召開媒體廣告行政告誡會,向社會通報:決定對發布違法廣告問題嚴重的9個媒體給予行政告誡,并作出相應處理。
據介紹,今年年初,整治虛假違法廣告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聯合下發了《2010年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意見》,將藥品、醫療、保健食品等廣告作為整治重點,繼續加大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力度,著力解決媒體廣告發布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從今年上半年有關部門的廣告監測情況看,全國廣告發布總體情況有所好轉,媒體廣告違法率呈下降趨勢。但同時,相對于其他廣告,虛假違法醫藥廣告屢禁不止的現象仍較為突出。
根據通報,被行政告誡的9個媒體包括《西安晚報》、《燕趙晚報》(石家莊)、《金陵晚報》(南京)、《沈陽晚報》、《新晚報》(哈爾濱)、《新疆都市報》、《楚天都市報》(湖北)、《江南都市報》(江西)、《生活報》(黑龍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