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保健食品終止申報申請表
發布時間:2010/11/23
附件2 保健食品終止申報規定(征求意見稿) 為規范保健食品終止申報工作,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如下: 一、擬終止申報保健食品產品注冊、變更、技術轉讓產品注冊的,申請人應填寫保健食品終止申報申請表。 二、國產保健食品終止申報申請表報受理產品注冊申請的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形式審查,進口保健食品終止申報申請表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務中心進行形式審查。符合要求的,出具審查意見,及時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許可司進行審核。理由充分的,予以終止。 三、產品終止申報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參照未予批準產品的有關要求,退回原申報資料中的相關證明文件。 四、申報產品因有關原因正在被調查的,現場核查結論為不符合要求的,以及已得出“建議不予批準”的技術審評結論的,不得予以終止。 五、對準予終止申報的產品,相關經辦機構應登記備案。 附表:1.國產保健食品終止申報申請表 2.進口保健食品終止申報申請表
附表1 國產保健食品終止申報申請表
附表2 進口保健食品終止申報申請表
附表1 國產保健食品終止申報申請表
申請人 | 產品名稱 | ||
受理編號 | 受理日期 | ||
聯系方式 | |||
終止原因 | (可附頁) | ||
申請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
附表2 進口保健食品終止申報申請表
申請人 | 產品名稱 | ||
受理編號 | 受理日期 | ||
聯系方式 | |||
終止原因 | (可附頁) | ||
申請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 |||
境內申報機構(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