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破獲非藥品冒充藥品重大案件六人被判有期徒刑
發布時間:2010/12/27
敦煌破獲非藥品冒充藥品重大案件 六人被判有期徒刑 |
2010年12月07日 發布 |
近日,甘肅省敦煌市人民法院對敦煌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聯合當地工商局、公安局和檢察院共同破獲的一起非藥品冒充藥品重大案件依法做出判決,6名被告人因犯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 2010年4月,根據舉報線索,敦煌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聯合工商局開展監督檢查,發現有人以“健康講座”為名向一些老年人銷售普通食品“銀杏靈芝沙棘軟膠囊”,并聲稱該產品能夠治療各種“老年病”。同時,該案件的涉案人員還通過贈送現金、購物券及其他商品等手段獲取老年人信任,以此騙取錢財。隨后,敦煌市公安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緊急行動,當日便將該團伙所有6名成員一網打盡。 經調查,該團伙有組織、有預謀地以舉辦健康講座為幌子,兜售冒充藥品的非藥品產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該案件是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全國開展整治非藥品冒充藥品專項行動中查辦的典型案件。相關企業,應引以為戒,共同抵制非藥品冒充藥品行為。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不要輕信網絡或講座宣傳或聲稱非藥品的預防或治療功效,以免延誤病情。只有藥品具有預防、治療疾病的功效;凡宣傳或聲稱非藥品具有預防或治療疾病功效的,均屬違法違規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