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保健食品電子信息填報的變更說明
發布時間:2011年02月14日
申報保健食品電子信息填報的變更說明
| 2011-02-12
根據國家局《關于保健食品產品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食藥監辦許[2011]17號),自
一、國產類產品,啟用網上填寫申報信息的方式,各省局受理機構在受理時不再接收由原企業版填寫并存儲的文件。由本網站[網上申報]欄目中“國產保健食品注冊填寫”進入。
國產的新產品注冊申報、變更批件、產品技術轉讓和再注冊等申請均由網上填寫申請表信息、打印申請表。網上提交后,將紙質文件交省局受理機構。
僅變更申報單位名稱和地址,仍按變更批件填寫,由系統區分是否屬于備案。備案申請信息填寫打印并確認后,將信息保存在存儲介質上,與紙質資料一并交予國家局行政受理服務中心。
二、進口類產品,仍使用企業版離線填寫,見本網站[網上申報]欄目中“進口保健食品申報版下載”。申請信息填寫打印并確認后,將信息保存在存儲介質上,與紙質資料一并交予國家局行政受理服務中心。
三、根據國家局《關于印發保健食品產品技術要求規范的通知》(國食藥監許[2010]423號),申報國產和進口保健食品均需提交產品技術要求的電子文檔(WORD的DOC文件)。方法暫定為:產品受理后,在本網站[審評進度]欄目內“保健食品”中選擇“技術要求填寫”,補填產品技術要求的電子信息并上傳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