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的通知
關于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的通知 |
食藥監辦食[2011]81號 |
2011年06月03日 發布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衛生局、福建省衛生廳: 近日,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印發了《關于開展2011年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的通知》(食安辦〔2011〕18號),確定在6月13日至20日舉辦2011年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為切實做好宣傳周活動各項工作,現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視,積極組織。要充分認識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的重要意義,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食品安全議事協調機構的安排部署,圍繞“人人關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食品安全宣傳周主題,周密制訂方案,精心組織實施,積極參與宣傳周知識競賽等系列活動,確保宣傳周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突出重點,注重實效。要緊密結合2011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重點工作安排,重點宣傳以下內容:一是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制度等;二是大力宣傳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舉措、進展及成效;三是大力宣傳餐飲服務環節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成效;四是大力宣傳深化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旅游景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進展情況;五是大力宣傳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百千萬示范工程建設和小餐飲食品安全整規試點成效;六是專題報道嚴厲打擊餐飲服務單位違法違規行為進展情況;七是宣傳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科普知識。 三、發布信息,引導輿論。要通過舉辦新聞發布會、座談會等形式,及時發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積極宣傳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履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重大舉措及進展情況,積極宣傳各地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新思路、新機制、新舉措;積極宣傳專項整治成果,發布監督抽檢信息,曝光違法案例,震懾不法分子,提高公眾消費信心。 四、深入基層,普及知識。要采取形式多樣、貼近生活、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和途徑,采取懸掛橫幅標語、張貼宣傳畫、設立宣傳咨詢臺、發放宣傳材料、流動宣傳車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推進食品安全知識進學校、進社區、進工地、進農村、進機關等“五進”活動。各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主要領導要深入基層,深入一線,宣講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宣傳食品安全知識。 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結束后,各省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認真總結,于2011年6月30日前將總結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安全監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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