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標簽標識說明書“百日整治”行動
發布時間:2014年11月11日
吉林省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標簽標識說明書“百日整治”行動
自2014年8月開始,吉林省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利用3個月左右時間,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標簽標識說明書“百日整治”行動,全面整治保健食品化妝品標簽說明書違規標識、虛假夸大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
按照整治工作要求,生產企業檢查覆蓋面要達到100%,經營企業檢查覆蓋面至少達到50%以上,檢查情況全部納入企業監管檔案。主要檢查的內容:一是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重點檢查食品的名稱、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適應人群和保健食品批準文號;化妝品生產企業重點檢查進口化妝品、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是否存在套用冒用批準文號(備案號)或者化妝品標簽、標識及產品說明書是否存在注有適應癥、宣傳療效、使用醫療術語等違法違規行為。二是保健食品、化妝品經營企業是否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所經營的產品是否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生產批號和限期使用日期,產品標簽標識是否宣傳療效、暗示可使疾病痊愈或者增加保健功能,是否標示批準文號,是否銷售套用冒用批準文號、違規標識和虛假夸大宣傳的產品。
通過“百日整治”行動,將進一步強化全省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督促監管部門落實屬地監管責任,科學引導消費。